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父亲病危请假被开除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父亲病危请假被开除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- 母亲病重向公司请假公司不批假而是辞退我可以吗?
- 大润发一女员工因照顾病危父亲请假遭开除,公司回应称该员工旷工40多天,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?
- 因父亲去世请假未获批,上海一员工处理完丧事回公司后竟遭辞退?
母亲病重向公司请假公司不批假而是辞退我可以吗?
员工、公司任何一方都有单独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,只要解除劳动合同给与的补偿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就可以。
当方面解除合同,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,要提前30天通知,如果他们没有按照这个来做,那就是他们违规了,可以到劳动局告他们。大润发一女员工因照顾病危父亲请假遭开除,公司回应称该员工旷工40多天,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?
这个问题由单位内部领导处理方法有关。首先员工口头上是否与领导有个约定或办过书面请假。家中父病危特殊原因。单位领导应关心也不可少,问一下具体事实况来处理存在问题。
如果员工未口头请假前提下,随意去照顾病危父亲有点不符合单位合理规定和劳动法法规。
员工符合以上请假要求的,单位以开除方式有点不妥,粗暴没人性做法。家家户户都有老有小,特殊情况应特殊处理,作为员工也应遵守单位的规定。
由于具体情况不详细,不了介,可以肯定这位员工是位孝顺女儿,值得现今社会上推广和学习。
希望单位领导值得去思考,否则会影响下面员工积极性,也应考虑到社会正面导向。
本人看法供参考阅读。
2020年上海也有一个类似的案例,这个在法律文书网上是可以看到的。
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判决书,上海一职员因父亲生病请假回家,因公司未准假,第二天准备返回上海,途中得知父亲去世,再次回老家安徽办理丧事,一周后返沪被公司以无故旷工三日为由辞退。
据民事判决书,上海法院认定当事人为父亲操办丧事,符合中华民族传统人伦道德和善良风俗,涉事公司应以普通善良人的宽容心、同理心加以对待,一、二审法院均驳回涉事安盛物业公司的上诉,判决其违规解除合同,赔偿涉事员工7.5万。
新华网评:所有公司该记住这六字
25日新华网也针对此事发出网评文章:员工因父亲去世请假8天未获批,强行休假被辞。看到这样一则消息,相信大多数人的第一感觉是“愤怒”。的确让人愤怒。近期,劳动者权益相关话题频频引发社会热议:畸形的加班现象,扭曲的奋斗观……极端案例一个接一个,都反映了一个共通的大问题:部分企业漠视员工权利,有的用人单位在肆意、蓄意、恶意行使管理权。
但是,“有权不可任性”!这个概念,不仅针对国家权力机关,对各类用人单位也适用。劳动关系具有鲜明的人身依附性和从属性,而用人单位需时刻谨记,行使用工管理权应当合理、限度和善意!
如网友所述,只知道一味压榨员工,最基本的人伦感情都不重视,这样的企业是做不长的。
我们很欣喜地看到,这一类的损害劳动者权崔事件中,员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权益。但我们更希望,“严苛施行用工管理”的任性企业少点,“以人为本体恤员工”的好公司再多点。
按照规章制度,我认为是合理的。
虞女士因父亲病危,请假了十天假回家照顾,后因无法按约到岗,按规定也不能再请假,故虞女士被按旷工处理,后来便被辞退了。
为什么说这个做法是合理的,在公司角度看来,员工是因为旷工多天而被辞退,况且旷工四十多天,公司合情合理把你开除了。
那为何会有争议呢,因为虞女士是真有事走不开,属于特殊情况,但职场上,想要这样的特批权利应该由自己来争取,虞女士可向领导和公司申请是否可以停薪留职,如果这个岗位不能够长时间空缺,公司还要做决策去请兼职,如果这个岗位无法长期空缺,那公司是否需要再聘一个,而虞女士回岗后可以再做安排。
自己的权益需要自己争取,特别在职场上,许多不公平待遇,职场歧视,我们都找不到说理处,选择最利于自己的方式,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,这才是成熟的职场人该做的。
因父亲去世请假未获批,上海一员工处理完丧事回公司后竟遭辞退?
是不是外企或者合资的企业?
国内的领导人一般都很通情达理,这种假不仅仅秒批,遇到人性化的领导或者重要岗位的员工,还会通知办公室安排人前去祭奠!如果是公司高管,办公室还会组织所有人随份子,并派代表前去祭奠!
对于这种不近人情的领导或者公司,离开也是一种幸福!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父亲病危请假被开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父亲病危请假被开除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